歐盟RoHS指令(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)即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指令,其管控的產品幾乎涉及所有的電子電氣設備(豁免的除外),要求產品中的有害物質低于限制要求;投放歐盟市場且屬于歐盟RoHS指令管控范圍內的產品,必須符合其管控要求,否則可能因違規而被通報,2022年已有數十種電子電氣設備因有害物質超標不符合歐盟RoHS指令而被要求產品召回,撤出市場,禁止銷售。
1.金屬(鉛 鎘 汞 六價鉻)
鉛及其化合物可作為原料用于焊料、鉛蓄電池、塑料橡膠、顏料、玻璃和化工等產品,使產品更具耐酸耐腐蝕、穩定等特性以及可節約一定的成本,因此在電子電氣設備中具有非常廣泛的應用;鎘可用于電鍍工業及在塑膠件中起到穩定劑等作用,汞常見于燈管和溫度計產品中,六價鉻可用于電鍍、制革和油漆工藝;歐盟RoHS指令管控的4種金屬中,鉛的超標風險相對較高,主要集中在電子元器件、金屬、陶瓷、膏體和PCB等材料中,各種材料中超標的比例見下圖(歐盟RoHS指令豁免清單中包含許多鉛相關的豁免條款,例如針對銅合金、高溫焊料和電氣電子元件的玻璃或陶瓷中的鉛豁免,因此物料的違規比例是低于超標比例的):
鉛含量超標比例依次如下:元器件、金屬、陶瓷、膏體、PCB、玻璃、磁鐵、涂層、油墨;
1. 溴系阻燃劑(多溴二苯醚 多溴聯苯)
多溴二苯醚和多溴聯苯起到阻燃劑作用,多溴聯苯的超標風險相對較低,多溴二苯醚的超標風險相對較高,超標風險主要集中在泡棉、塑膠、紡織品和膠等材料中,各種材料中超標的比例依次如下:泡棉、塑膠、紡織品、膠類材料;
3.鄰苯二甲酸酯(DEHP DBP BBP DIBP)
鄰苯可作為增塑劑,粘合劑和油墨的添加劑,歐盟RoHS指令管控的4項鄰苯物質中DBP、BBP和DIBP超標風險相對較低,而DEHP的超標風險相對較高,超標風險主要集中在涂層、塑膠、紡織品、膠等材料中,各種材料中超標的比例依次如下:涂層、塑膠、紡織品、膠類材料、紙品、泡棉、膏體、油墨;
根據歐盟委員會在其公布的一項立法提案(Initiative)顯示,歐盟擬將四溴雙酚A(TBBP-A)和中鏈氯化石蠟(MCCPs)添加到歐盟RoHS限制物質清單中,意味著歐盟RoHS指令管控物質擬增至12項。TBBP-A起到阻燃劑的作用,超標風險主要集中在塑膠材料中,MCCPs起到阻燃劑、增塑劑的作用,在多種材料中有超標的風險,主要有泡棉、液體膏體類、塑膠以及膠類材料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