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oHS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,它的全稱是《關于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》(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)。該標準已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,主要用于規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,使之更加有利于人體健康及環境保護。該標準的目的在于消除電機電子產品中的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多溴聯苯和多溴聯苯醚共6項物質,并重點規定了鉛的含量不能超過0.1%。新指令2011/65/EU(RoHS 2.0)以取代2002/95/EC(RoHS) 新指令將于2011年7月21日生效。就RoHS2.0與RoHS進行比較,其主要更改如下:
1.將原先WEEE指令的附錄I和IA新增為RoHS的兩個附錄。
2.自2014年1月1日到2017年1月1日,逐步將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納入RoHS的管制范圍。
3.制造商需在產品上市銷售之前制訂EC符合性聲明并加貼CE標志,且在電子電氣產品上市之后,必須保留相關技術文件和EC符合性聲明至少十年。
4.如果附錄III中列舉的物質(如HBCDD、DEHP、BBP和DBP等)因使用對人體健康或環境造成無法承受的危害,則將依據REACH法規第69至72條的規定進行評估,進一步將此物質列入附錄IV的限用物質。
ROHS指令有害物質檢測儀器性能優勢
下照式:可滿足各種形狀樣品的測試需求
準直器和濾光片:多種準直器和濾光片的電動切換,滿足各種測試方式的應用
移動平臺:精細的手動移動平臺,方便定位測試點
高分辨率探測器:提高分析的準確性
新一代高壓電源和X光管:性能穩定可靠,實現更高的測試效率
ROHS指令有害物質檢測儀器技術參數
元素分析范圍:硫(S)~鈾(U)
檢出限:1ppm
分析含量:1ppm~99.99%
重復性:0.1%(含量96%以上)
穩定性:0.1%(含量96%以上)
環境溫度:15℃~30℃
電源:交流220V±5V,建議配置交流凈化穩壓電源
能量分辨率:160±5eV
樣品腔尺寸:460mm×298mm×98mm
儀器尺寸:550mm×416mm×333mm
儀器重量:45kg